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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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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理预案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10-12-26浏览次数:

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、有序地进行,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,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,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,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,特制订本预案。

一、领导机构与职责

(一)机构设置

1、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

组 长: 潘筑华

副组长: 朱永志

组 员: 南 勤 余勇菊 任碧东 李正荣

邓 洁 段书江 谭怀建

2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,办公室设在总务科,由朱永志科长兼任。

3、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,医务室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,拨打“120”医疗抢救电话。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。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,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。

(二)机构职责

1、领导小组职责

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,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,控制事态发展。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,落实整改措施,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、教学秩序。

2、办公室职责

传达上级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文件、通知等,指导各科室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。

接到事故报告,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,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,协调各方关系,具体负责人员调度,组织后勤保障,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
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,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,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,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,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。

二、日常工作开展

(一)完善制度。按照上级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精神,,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。

(二)强化督查。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,由办公室牵头,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,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,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,并把督查结果反馈给领导小组。

(叁)落实职责。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,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。

(四)加强教育。充分利用广播、闭路电视、校园网、宣传栏、黑板报等渠道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预防、避险、自救、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,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,增强教师和学生的防范意识,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,丰富卫生知识,增强卫生意识,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。

叁、事故应急处理

(一)报告制度。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。具体为:师生发现少量(3人以下)轻度症状(如呕吐、腹泻)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,再由领导小组逐级报告;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(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3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,下同),应立即向领导小组(组长)报告,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,同时立即启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。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。

(二)救援措施。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按照预备方案,各就各位,组织救援行动。初步摸清症状,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,排查发病人员,并建立动态性名册,防止遗漏。

(叁)医疗求援。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,并拨打“120”医疗抢救电话。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。主动向医护人员报告发病情况,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。

(四)联系家长。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,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如实说明发病情况,不盲目猜测。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,防止过激行为发生。设立家校联络处,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,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。

(五)病源保护。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,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、可疑食品,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。

(六)人员调度。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,办公室具体安排,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。明确分工,落实职责,听从指挥,确保到位。

(七)信息公开。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,及时、准确做好信息公开,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,不瞒报、谎报。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,避免不必要的误解。

四、事故责任追究

(一)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,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。

(二)在应急处置过程中,如有对事故瞒报、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,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(叁)在应急处置过程中,如有玩忽职守、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,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贵州省商业学校

2010年12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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